肾气焦者,真阴亏竭也。但阳和之火则生物,亢烈之火反害物,故火太过则气反衰,火和平则气乃壮。
但血主营,为阴为里,汗属卫,为阳为表,一表一里,无可并攻,故夺血者无取其汗,夺汗者无取其血。通身形体,难以尽见,然肉之盛衰,必形于腕后,故但察尺部之肉,其外可知。
如食生米,用麦芽一斤炒;食茶叶,用茶叶炒;食炭土,用炭土炒。 尺里,尺脉后半部也。
,音璧,足不能行也。此经下络足跗,故为厥,为痿,治此者,当取所别之光明。
赤者,心火之色,心主血也。而又用甘缓以和中,使不伤正气,此法颇佳。
后世以结、促、代并言,均目之为止脉,岂足以尽其义哉!夫缓而一止为结,数而一止为促,其止则或三、或五、或七八至不等,然皆至数分明,起止有力。故诊法有三∶一取三部九候,以诊通身之脉∶一取太阴、阳明,以诊阴阳之本;一取左右气口,以诊脏腑之气。